
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专题培训班领导讲话
编辑:武汉大学 时间:2019-12-18 11:25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第一期专题培训班正式开班了!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莅临我区指导工作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王早生局长及各位授课老师,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参加培训的各位学员表示热烈欢迎!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指导支持下,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全国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基础性调研,提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自治区城市管理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第一次联络员会议,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的调研起草等工作。
组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中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打造过硬执法队伍的重要举措。围绕办好此次培训,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切实认清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统一部署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进城市管理工作,这在建国后还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我们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上来,全力抓好《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承载着各级领导的殷切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改革城市管理体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李克强总理也指出,我国城市管理仍是一块“短板”,需要政府改变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城市的运营和服务更加便利化、人性化。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上也提出“扎实推进城镇建设,抓规划龙头牵引,抓建设体现特色,抓管理提升服务”。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城市工作重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
(二)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利于增进民生福祉。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中央和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新疆城市发展日新月异,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城市生活,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积极倡导城市管理“721”工作法,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管理方式,落实惠民措施,提供便民服务,这是人民的福祉,是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目标的需要。
(三)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是理顺城管体制机制、破解执法难题的重要机遇。我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长期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我们新疆也不例外。此次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就是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立法等工作,这为破解一系列城市管理、城市执法难题带来了重要机遇。
(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关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陈全国书记也在历次自治区重大会议上不遗余力的一再重申这一总目标。新疆的社会稳定首要任务是城市社会秩序的稳定。《指导意见》提出了“以人为本”、“源头治理”、“协调创新”“网络化管理”“智慧城市建设”等一系列的管理原则和创新举措,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必将为社会稳定工作做出重大贡献。一是有利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公众认同感;二是有利于做好城市服务,提升城市民众幸福感,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减少违法犯罪。
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打牢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理论基础。
(一)要学深悟透。《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是结合我区实际,细化拟定的指导性文件。两个文件高屋建瓴,是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基础中的基础。对如何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有哪些任务,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希望在座各位像小学生学汉语拼音、党员学党章一样,学精、学透,烂熟于心。
(二)要解决疑惑。在座各位都是工作在一线的业务骨干,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疑惑。平时大家也经常打来电话咨询一些问题,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怎么制定?机构如何设立?权责如何划分等等,希望大家都要带着问题去学,将这些难题和疑惑化作学习的动力,通过学习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大家要积极向老师提问,争取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解决在培训之际。
(三)要加强交流。今天的培训,也是全区各级同行的一个聚会,也是难得的交流机会。在组织好统一安排的讨论交流的同时,希望大家利用课余时间,加强交流,互相了解各地在城市管理和城建监察工作中做法,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相互学习借鉴,并运用到自己的实践工作中,逐步化解工作中的难题。
(四)要学以致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是一项“摸着石头过河”的工作。大家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既要熟悉掌握基础理论要求,又要勤于思考、融会贯通,并在实践中善于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努力适应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
三、要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完成好年度各项改革任务。
2017年是我区全面铺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一年,希望大家发扬撸起袖子,奋力拼搏的精神,努力开创自治区城市管理新局面。
(一)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找准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二)尽快建立协调机制。要完成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作用。
(三)要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各地州要自行确定1至2个试点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7月底前结束试点,全面铺开改革工作。
(四)要科学划定权责清单。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坚持“权责明晰,统筹协调”的原则,将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管理职责,集中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并将城市管理权责清单向社会公布,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
(五)明确主管部门。各地州要按照自治区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确立相应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各县市要积极整合机构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并纳入政府序列。
(六)要注重人才培养。一是按照自治区53号文件所要求的“执法岗位配比需达到常住人口的万分之3-5”的配比标准,足额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并统筹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确保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具备充分的履职能力。二是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住建部要求,由部里对全国处级以上城管干部进行培训,我厅负责自治区科级以上城管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地州回去后也要组织开展对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全力推行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推行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各地要将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列入2017年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障经费投入,配齐设备设施,逐步实现与数字化城管相关联,推动执法公正、透明。
(八)大力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按照住建部和自治区住建厅的部署安排,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积极倡导“721”工作法,严格队伍管理,并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同志们,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已经明确,蓝图已经绘就。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全面抓好此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有利于城市管理科学发展的新体制、新格局。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祝各位学员学习顺利、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