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中国共产党延安历史——“三三制”政策的制定与推行(六)
编辑:admin 时间:2024-11-04 05:43
为了切实执行“三三制”的政权政策,鉴于当年的选举中一部分县的参议员和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超过三分之一的实际情况,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2年3月4日发出指示信,要求采取措施由共产党员“自动退出辞职”和由候补参议员补任或酌量聘请的方法,充实“三三制”。边区政府号召:“各县参议会共产党员超过三分之一的,应该自动退出辞职,由无党派候补议员补充。各县政府还可选有能力有名望的人士,酌量聘请。各县议员中,如有共产党员而被调动离职的,更应以非共产党员补充。”县政府委员也采取同样的方法补充。
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安排,从1942年4月至12月,边区直属各县(市)进行了乡级参议会的改选。延安、延长、安定、志丹等8县随后也进行了县参议会和政府委员会改选工作。边区政府于同年9月1日再次发出指示信。指示信强调在改选中,要彻底地推行“三三制”,特别要注意选出议员的品质。应吸取上年选举中宣传动员不深入等教训,把有品德、有才能、热心抗战事业的人选出来。
在边区政府和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这次乡县两级的改选于12月底完成,在选举过程中,选民们以更积极的姿态参加了选举,据统计,边区各县有80%以上的选民参加了选举。经过改选和调整,“三三制”政权确实得到了充实。如延安县,在调整前,在11名县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有9名,占82%;调整后,共产党员只有4人,占36%,其余的为无党派人士。
在中共中央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领导下,边区直属各县(市)认真执行“三三制”政策,既保证了党在各级参议会和政府中的绝对领导,也密切了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关系,从而使延安这个“三三制”政策的发源地,成为贯彻“三三制”政策、建设民主政权的模范。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