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中大意义
编辑:武汉大学 时间:2019-09-27 17:07
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形成。当时,我们提出优先发展重工业。一方面,我们通过工农产品的剪刀差积累了工业化资金;另一方面,我们限制农民进城就业。形成了一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系,包括城乡分割的建设投资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福利制度和市场交易制度,导致城乡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人均资源、收入消费、人口素质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过几年的跟踪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如果将医疗保健、教育和失业保险等非货币因素考虑在内,估计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达到四倍、五倍甚至六倍。
城乡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差距,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为了将这一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理论界和管理者一直在努力探索和研究。早在19世纪初,在乌托邦社会主义时期,欧文和傅立叶就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概念。马克思还提出按照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城乡一体化,消除不合理的分工,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一体化。当然,马克思说过,城乡一体化的实现是以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为前提的。因此,城乡二元结构是历史的产物。城乡对立和分割不利于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近二百年前许多人提出的,并提出了一些设想和解决办法。
根据世界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700-1500美元之间,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下降到15%以下,农业就业人口的比重下降到30%,城市人口超过50%,可以得出国家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的结论。进入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农业和工业处于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之中;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不再是农业,没有必要从农业和其他因素中吸收资本来促进工业化;经济增长的驱动机制已经从农业转向工业和非农产业;农业已经成为工业反哺的对象;现阶段,工农业、城乡协调发展的条件已经具备。基于这一规律,如果不统筹城乡发展,开始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差距将进一步拉大,给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因此,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国内外形势和我国发展阶段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
一、统筹城乡发展的意义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任务。"这是党中央在正确把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新矛盾、新挑战、新机遇、新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它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创新性、针对性和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1)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从目前情况来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进步缓慢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和地区差距的扩大趋势尚未逆转。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还远远没有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这种体制障碍和城乡分割的不平衡发展状态造成了“三农”问题的现实困境。农村小康社会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大困难。深层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城市化滞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缺乏内在有机联系、农业劳动力过多、农村人口过多。“三农”不强,建设稳定有序的社会就失去前提,构建和谐社会就没有基础,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必须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必须突破“三农”理论的思想枷锁,突破传统的城乡分割体制,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以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互补、共同发展的格局,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社会长期稳定。
(2)统筹城乡是发展农村经济,实施拉动内需战略的需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已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他们的收入和消费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居民。一方面,农村居民购买力低直接影响扩大内需和刺激经济增长政策的实施。另一方面,由于买方市场水平较低,城市市场饱和与工业生产相对过剩的矛盾更加突出,影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积极促进具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劳动技能的农民在城市工作和经商,促进具有经济实力的农村人口在城镇生活和工作,促进农村消费向城市消费转变;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购买力,活跃农村市场。因此,统筹城乡已成为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战略。解决“三农”问题不仅是一个大构想,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利用城乡自然联系,充分发挥城乡不同优势,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有效促进内需驱动战略的实施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